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7月1日17:00
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4日(含)至2006年6月13日(含)期间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msqjq.gov.cn/)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rczhaokao.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9:00-7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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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受理审核政策性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6月13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msqjq.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7月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岗位的招聘,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7月3日及时关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6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持续关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按通知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佳木斯市前进区人社局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察幼儿园教师岗位所需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公共科目占卷面成绩的30%。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2)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以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告为准。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面试公告将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3) 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佳木斯市前进区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加分政策咨询电话:0454-8691196
技术咨询电话:0451-85697733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3513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如受其他因素影响,无法按期进行报名及考试工作,招聘小组将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特此公告
3.佳木斯市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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